• 与SHI俱进

    2007年04月07日

    分类:NOW

    家里有个人很喜欢吃糖炒栗子,地安门十字路口有家卖炒货的叫做“秋栗香”,档口常常排起大队,那个时候我们住在南河沿,经常跑到这家来买。我不是在作广告哦,如果是我,断然是不会因为一点吃食去排什么队伍。我喜欢吃,是那种高雅的美食家们不屑地、没有品味的吃,即使这样,身为如此没有高级气质的普通人,依然谦卑地鄙视穷尽脑浆只为了吃的人,无论那仰视上去仿佛多么的高雅。

    不会为自己排队,可以为家人排队。

    地安门不远就是后海,南河沿离那里也不远,却很少到那儿散步,坦白讲,我喜欢那里岁月沉淀的痕迹,厌恶各式各样的酒吧。各人感受不同,我知道很多人喜欢现在的后海,仿佛很有气质,可我隐约觉得,这种我不能确定的气质,确定不是我喜欢的气质。

    如果时间回转100年,我想我更喜欢那个时候的后海。

    某天,一个朋友打电话约我去酒吧,我说我不喜欢喝酒,他说那喝咖啡吧,那个时间,我好像正在为一位革命同志发的一个帖子感觉恶心,他在帖子里面写:我觉得最幸福的就是坐在Starbucks里,手拿一杯没有加糖的拿铁,很小资……

    如果真得要喝,我更愿意围坐篝火,喝一碗砖茶。

    永远不要称我“小资”,哪怕哪一天我的某些做派的的确确让您觉得有那么点意思,我发誓,我并不是有意的。还好,我连“资”都没有,没有可能“小”。

    那天坐车路过后海附近,索性下来自己走走,路边看到了这样的标语,有年头了,字迹都有点模糊,没想到在北京这样的城市还能留到现在。

     

    走了没有多远,看到路边这家餐厅的招牌,政府该给人家颁发“红色卫士奖”,紧抓时尚脉搏,紧跟旗手脚步,如果天时地利人和,说不定还可以当上“红袖兵”,听说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且还不用个人负责任,听上去好像是个非常有诱惑力的活计。

     

    不过,提醒念这个招牌的人儿一定注意自己的发音,尤其是第二个字,本来该读成二声,不小心读成一声、三声的可就不太雅了。

    不许联想哦。

  • 垃圾狗毛毛

    2007年04月03日

    分类:NOW

    毛毛是老爸老妈养的一只狗,刚接到我们家的时候毛毛还没有过满月,我在自己的房间一角给它弄了一个舒服的窝,每天都要用奶瓶给它喂奶,小家伙吃饱了就哼哼唧唧要爬到我的膝盖上睡觉。早上我还没有起床,毛毛就跑到床边,试图爬上去,未果,它就叼我的毯子。

    要说毛毛也是我一手养大的,感觉我本人也不邋遢啊,怎么毛毛就那么脏呢?老妈说,可能跟毛毛的出生环境有关系。毛毛是在老姨家出生的,提起老姨家,那可挺绝,我小的时候去过,床上是狗和猫,床下是鸡和鸭,卫生环境绝对星级。

    毛毛喜欢在各个隐蔽的地方藏东西,身上总是蹭得很脏,可它还不爱洗澡,每次给它洗澡都像打仗一样。如果我自己操作,需要一手抓住它的前脚摁到水里,另外一只手急忙往毛毛身上撩水,毛毛不停挣扎,看它都要突出来的眼睛我也觉得可怜,可它实在是太脏了。

    毛毛如此邋遢,简直像只垃圾狗,老妈断言,毛毛在大街上溜达一天都不会被人带走,起码不容易遗失哦。因为脏,大家都不喜欢跟它玩,毛毛自得其乐,无聊了就冲我摇尾巴,它大概知道我不会不理它。

    后来几个月才能回家一趟,只要听到我的声音,毛毛就像疯了一样,嘴里乱七八糟哼哼着,疯狂地摇着小身体,在我四周来回转,跳起来,双脚搭在一起拜拜。老妈说,每次我走了,毛毛就整晚守在我的卧室门口。

    毛毛最喜欢的游戏就是前脚跳起来,搭在我的手上,然后有滋有味地舔我的手指。

     

    到底吃哪一根手指好呢?

     

     

    吃完了舔舔,好香啊!

     
  • 再见,史提夫·金

    2007年03月27日

    分类:OTHERS

     

    这里的再见是“FAREWELL”,而不是“SEE AGAIN”。

    题目并不是一定应景故意重复,这篇日志其实是春节期间写的,夹在笔记本里面早就忘了,之所以又找出来,实在是因为有提到的必要。我是这样,有冲动的时候,坐在键盘前面噼里啪啦打出老长,也不清楚有没有意义;若是没有欲望,敲打一个字的力气都没有。

    想起金先生是因为昨天的一部电影的恐怖画面吓到了我,猛然令我记起了Stephen King这个名字,我坚持在这篇日志的题目中使用“史提夫”而不是“斯蒂芬”,只是因为“史提夫”这个译法让我想起了港片中如何称呼周星驰,这个国产的“Stephen”比较喜兴一点,起码可以中和一下金先生给我带来的阴森。看过金先生的小说,再看一下金先生的面容,慨叹有人真是为了某种事物而生,如果长成金先生这样的不去写恐怖小说,那才是人类恐怖史的巨大遗憾。

    一种恐怖是一眼看去便觉可怕,另外一种是:初看无知无觉,等脑袋里面思维在翻滚,再看那事物,才倍觉恐怖。

    或者换个说法:恐怖的最高境界,是令到你自己吓死自己。

    我痛恨出其不意惨绝人寰使用恐怖画面吓人的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

    春节回家,思量会有很多时间要拿来KILL,于是在出门前最后一刻往背包里面塞了金先生的《肖申克的救赎》,之所以选这本,坦白讲,是因为感觉这个选择是我只有在最无聊的时候才有勇气看完的一本。这么说多少有点不客观,对金先生恐怕也不敬,还好,我不认识他,他更不晓得我。况且凭良心讲,金先生的作品有他的魅力在,这不是单凭我的主观不喜欢就可以抹煞得了的。

    全书四篇,冠名之作《肖申克的救赎》我在火车上就读了一半。

    四个故事中我只看了两个,后面的部分大概翻了一下,实在不想再看下去。金先生热衷并擅长的部分正是我的死穴,如果说前两篇的描写还控制在一个比较温和的程度,后两篇就似乎完全为了恐怖的内容而存在。《尸体》中被火车撞死的孩子身上热闹扭动的许多白色小生命强迫我的记忆死命拉出了记忆中小时候看到的河堤上的死婴。

    写这一句话都让我感觉很不舒服。

    我不知道这样的体验对别人是如何的一种感受,对我,绝对不会是愉悦,我以皇帝老子的鼻毛发誓!

    之前曾经讲过我对血腥恐怖的东西没有什么抵抗力,更谈不上因此获得任何形式的享受,当然,这并不表示我怀疑其他人因此获得快感,一点也不。

    若是面前呈现故意吓人的东西,比如影视作品之类,我的表现大概分为三重:

    1、               故作镇定,脑袋里面尽量找些其他东西来想,而且还要没有间断地;不然就趁人不备闭上眼睛,此时情况多半是旁边有外人或者血腥的程度还不够。

    2、               捂住耳朵,衣服够大件的话就拉起来盖住整个脑袋,这时候要不是旁边没有人就是旁人可以当作不存在。彼此太了解了,你若嘲笑我胆小,我就惊爆你十天不洗脚,半月不洗头,睡觉放屁,睁眼梦游……

    3、               发狂。此时,画面的血腥程度恐怕已经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某天老哥喊我陪他看一部电影,他口口声声说不吓人,结果电影没有播到一半我就翻脸,一边失常地走动,一边大喊乱七八糟的话,想必是试图盖过喇叭传出来的声音:“这段过去没?关了,快关了!你不是说不吓人吗?!你个法西斯,再和你一起看我就……”我当真记得他茫然的眼神,想必我平日温良恭俭让的表现太具有迷惑性。

    我不舒服,并不能代表旁人不爽,我绝对相信,绝对有人,可以靠绝对惊悚的东西获得绝对的快感。

    当初买金先生的这本书,一方面是因为媒体飘扬的太多了,以至于难免使我偶尔丧失自己;另外一方面是因为书的叙提到该作品是金先生的书中最不拿恐怖作为卖点的,哪知自己还是无法消受,只好别了金先生,他日若再想令我乖乖掏腰包,恐怕有一定难度。

  • Bye, Mr. Snail

    2007年03月23日

    分类:NOW

    最近几日北京一直多云,还是云层很厚的那种,气象台报告这样的天气就是“多云”了,感觉就像阴天一样,还是马上就要大雨的那种。空气湿润,当然,更加污浊。

    很少能够看到北京的空气透明超过一日,这里是首都。

    尽管太阳一直不出来,还是感觉气温在慢慢上升,绿地的灌木有的已经开始抽芽,玉兰早开了,春天来了。

    小屋门口的天花板上有只小蜗牛,去年秋天就在那里了,我早上睁开眼就能看到它,打个哈欠,伸个懒腰,说:Moning, Mr. Snail

    我猜它也要快醒了。怕它哪一天悄悄就溜了,先跟它说再见:Bye, Mr. Snail,下次再来哦。本来想在它的四周画个小房子,把蜗牛先生罩起来,还要写上:蜗牛先生的家,掂量挨骂的危险性,没有实施。

    蜗牛先生所在的那块墙壁还是我刷的油漆呢,手艺还可以吧,实在不行了,我还可以去作油漆匠,若是你家碰上我,酬劳多多给哦。

  • 厉害的招牌

    2007年03月19日

    分类:OTHERS

    使用耸人听闻的语言来进行宣传是近来国内商家一贯的手段,有的方式已经到了让人忍无可忍的地步,可类似的广告宣传仍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如果按照“有市场就有空间的理论”,应该是有大众就吃这一套啊,我都糊涂到底是商家弱智还是百姓弱智了。

    这两天郭兄德纲正被蹂躏,其实活该,自己挺着个大肚子偏要选个减肥茶来代言,让人怎么平心静气相信你不是为了那200万人民币,倒是可怜的一众“纲丝”,咱先不论这群人水平怎么样,就凭那般痴狂程度就让人感动,可惜泪下不来,说说得了。

    其实理解万岁啊,还是古人说得好。当某人在某个国家里获得生活安全感的唯一有效途径就是钱的时候,你让我从革命或者阶级斗争角度来批判收了那200万的人,我自己都没有底气。200万啊(最好及时换成黄金),有了这硬通货,孩子不用再怕上不起学,到老了也不用担心看不起病。

    用生存的威胁来考验尊严,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过关。

    所以啊,趁风头正劲的时候不赶紧捞,等昨日黄花了想后悔都来不及,时间不等人,又是句真理。

    曾经一度,郭兄德纲的茶广告贴得公交车上哪哪儿都是,和郭兄所代言产品采用同一宣传手段的还有一药品广告,据说治疗骨病有奇效,由一位想当年的美女来代言,该谢氏老太太称不只是来作广告,重要的是要向老姐妹兄弟们推荐好产品,话语真诚,一如脸上的皱纹。这谢氏老太太作广告的收入肯定到不了郭兄的级别,说不定还曾经慨叹:时间不等人啊。

    同郭兄情况类似的还有一李兄,顶着光头在电视上推荐某生发产品,我本来觉得当事人接拍如此弱智的广告实在滑稽,但转念考虑金钱的魅力,咳……

        人不红了,赚钱也不容易,要钱还是要脸?对谁该都不是个容易的问题。

     

        那么,我今天要贴的图片大家就当看热闹,本来就不是想要怎么严肃,活着不易啊。

     

    照片上的这家店位于北三环的红民村,就在公交站牌的后面,第一次看见的时候真觉得惊诧。对于我这样农村长大的孩子来说,“摸错门”?下一句就是“上错床”了,接着特顺溜,大致就跟“寡妇门前是非多”类似,个中滋味恐怕现在的“新新人类”无法体会。这家店还在电台打广告呢,说广告词的是北京交通台一位王姓姑娘,一笑“咯咯咯”的,特喜兴,她诱惑地说:“今天你摸错门了吗?

        真得无话可说!

     

        还有一个招牌挺有意思的,读上去显得老板特正直,我还真是不喜欢讨价还价,不过,这家店我恐怕也不敢进了。